因工作需要,共和縣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決定面向社會招聘政府購買社會救助和流浪乞討經辦服務人員17名,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全縣11個鄉鎮社會救助經辦服務人員15名、流浪乞討經辦服務人員2名。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分配。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及以上學歷。
3.年齡均在35周歲及以下。
4.懂藏漢雙語優先考慮。
5.熟練word,excel等辦公軟件。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共和縣戶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組織審查的。
4.不是共和縣戶籍人員。
5.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6.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政審
1.招聘原則: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考,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考試成績擇優聘用
2.報名時間:2025年1月15日上午08:30—1月20日下午18:00
3.報名地點:共和縣社會工作服務中心辦公室(恰卜恰鎮倒淌河巷城東日間照料中心二樓辦公室)。
4.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填寫報名表1份。
7.填寫政審表1份。
8.小二寸彩照2張。
9.考試承諾書1份。
應聘者所提交的各項材料內容必須真實,內容不全或與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應聘資格。
四、筆試時間及面試
1.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共和縣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統一組織實施。
2.筆試時間:2025年1月24日。
3.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參考人員請于2025年1月23日到共和縣社會工作服務中心辦公室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截止到當日下午18:00,過時不領取視為自動放棄。
4.筆試內容:行測和申論。
5.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6.筆試單科缺考、成績無效或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資格。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7.面試時間:2025年2月13日。
8.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9.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五、體檢
體檢的標準和要求,進入體檢范圍人員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由共和縣社會工作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必須在具有專業資質的醫院進行,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因個人原因未按照要求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空缺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錄用
1.根據應聘考生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初選人員。
2.初選人員名單面向社會公示,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經共和縣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批復同意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合同期滿后如果本人自愿續聘,經考核合格的續簽勞動合同。
3.被聘用的社會救助經辦服務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計算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待遇與管理
此次招聘的人員,主要從事基層民政事務性工作,聘用人員入職后簽訂勞動合同,薪酬按相關規定執行。
報考人員體檢、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本公告由共和縣社會工作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8510009
2025年1月15日
原始標題:共和縣社會工作服務中心關于公開招聘社會經辦服務人員公告
信息來源:http://www.gonghe.gov.cn/zwgk/fdzdgknr/zkly/content_40001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