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本單位雇員隊伍,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雇員。
一、招聘崗位、人數、范圍
(一)招聘崗位與人數
招聘雇員1名,主要從事公共服務輔助等工作,具體工作崗位由單位統籌安排。
(二)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良好職業道德和服務意識;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8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
4.有良好的公文寫作能力、語言表達、組織協調和計算機應用操作能力;
5.身體健康,能夠適應在艱苦條件下工作,能接受出差工作;
6.持有機動車駕駛證C(C1或C2)牌以上駕照者,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7.服從招聘單位的工作崗位安排。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有參加“法輪功”或其他邪教組織經歷的;從事過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道德品質上有劣跡行為的;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現場報名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敦和路189號大院第1棟自編106房。
2.報名時間:2024年11月20日至22日。
3.資格審查:應聘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屬集體戶口的需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復印件及本人頁)、學歷證書(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居住證、駕駛證、工作經歷等材料,填寫《海珠區農業農村局招聘雇員報名表》(見附件)。所有證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A4規格,原件在校驗后退還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報名。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考生和有關單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考生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4.考試(應聘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
(1)筆試
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主要測試綜合知識能力。筆試時間、地點將以電話或短信形式通知。
按招考崗位擬聘用人數和筆試成績高低順序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未達上述比例的崗位,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均進入面試。
(2)面試
面試形式和內容: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與招聘崗位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斷、口頭表達等能力。由本單位組成面試小組,對參加面試人員的相關知識及綜合能力進行評分。面試時間、地點將以電話或短信形式通知。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若出現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對符合“招聘條件”中優先考慮情況的考生進行錄用;若優先條件仍相同,則按面試成績依次排序。
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如遇考生自身原因放棄體檢、錄用資格等,造成該招聘崗位參加面試的考生已無可遞補的情況,本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按招聘公告設定的條件和進入面試的比例,以筆試成績高低,再次組織報考該崗位的考生進行面試。
四、體檢
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應聘者,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自理。
五、考核聘用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現實表現等。考生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資格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按照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海珠區人民政府門戶(http://www.haizhu.gov.cn/)網站上進行3個工作日的公示。對于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選,按照雇員管理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標準按海珠區編外人員管理有關文件及《海珠區農業農村局政府雇員薪酬分配方案》執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應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七、其他
資格條件咨詢電話:020-89889385、020-31959446,監督電話:020-84122035。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本公告由廣州市海珠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原始標題:海珠區農業農村局關于公開招聘雇員的公告
信息來源:https://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99817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