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由浙江省金華市浙中教育集團與上海財經大學合作舉辦的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現有在校本科生7400余人,生源覆蓋全國23個省、市、自治區。學院交通便利,教學設施先進,生活設施齊全,校園環境幽靜,是理想的治學、求學之地(詳見學院官網www.shufe-zj.edu.cn)。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共10名。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體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見附件1。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實行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一)網上報名
填寫《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勞務派遣人員應聘報名表》(見附件2),將附件名稱和郵件主題改為:“勞務派遣:姓名+應聘崗位”,發送到電子郵箱進行報名。
郵箱地址:sczyzzrsc@163.com
報名表中明確所應聘的崗位、報名表填寫完整(沒有寫“無”),否則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報名材料投送成功與否,以是否收到專用郵箱(sczyzzrsc@163.com)的自動回復為準。應聘人員應妥善保存專用郵箱(sczyzzrsc@163.com)的自動回復郵件,作為已報名的憑證。
1.報名時間:截止到2024年10月15日(周二)12:00;
2.資格初審:2024年10月22日(周二)學院人事處網站公布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名單。
崗位招聘人數與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崗位取消的,考生接到工作人員通知后應于10月23日17時前完成改報。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權。
(二)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不足此比例的,按不低于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面試對象。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
應聘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國(境)外畢業生需提供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取消綜合面試資格。
(四)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包括面試和心理測試。
1.面試
非技術崗位人員的面試為面試1,實驗室技術崗位人員的面試包括面試1和面試2。
(1)面試1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心理素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綜合素質。滿分100分,合格分60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2為計算機技能測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技能水平、崗位能力等方面進行評議。滿分100分,合格分60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結束后計算崗位總成績。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非技術崗位人員面試成績即為面試1成績;實驗室技術人員面試成績=面試1成績×50%+面試2成績×50%。面試成績公布在學院人事網站。
(4)面試1或面試2不合格者、面試中出現2名及以上專家打分低于60分者,均不得入圍考察、體檢環節。
2.心理測試
所有應聘人員均須通過心理測試,測試成績不計入總分,作為錄取的參考依據。
(五)體檢、考察
根據綜合面試結果,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費用由學院承擔,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放棄。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
體檢、考察放棄或不合格或合格但放棄聘用的,按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同崗位最多遞補1次。
(六)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學院人事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應在學院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規定的時間內與招聘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招聘單位有權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三、其它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黨紀、政務處分且2024年10月1日未滿處分期限的,不得報考。
(二)本次招聘一律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舉辦考試輔導班。任何自稱與本次招聘考試有關的參考書目或培訓均與本次招聘無關,由此造成的個人損失自行承擔。
(三)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本次招聘公告由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咨詢電話:0579-82166087
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舉報電話:0579-82166995
舉報郵箱:jwjc_sczy@163.com
2024年9月30日
相關附件:
附件1: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2024年勞務派遣招聘計劃表.docx
原始標題: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2024年勞務派遣人員招聘公告
信息來源:https://www.jhrcsc.com/articledetail?id=9726